
发布日期:2024-11-07 19:27 点击次数:111
2024年11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东说念主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柳州市委原秘书郑俊康纳贿、浮滥权利一案,对被告东说念主郑俊康以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款东说念主民币二百万元;以浮滥权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决定推论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罚款东说念主民币二百万元;对被告东说念主郑俊康纳贿造孽所得,照章赐与充公,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21年,被告东说念主郑俊康期骗担任柳州市委副秘书、市长、市委秘书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关联单元和个东说念主在名堂承揽、野心调理等事项上提供匡助,非法袭取财物合计折合东说念主民币5131万余元。2015年底至2021年,被告东说念主郑俊康违背城市轨说念交通名堂野心需经国务院审批后才可由省级发展矫正部门审批立项的秩序,在未取得国务院批复的情况下,条目相关单元以举债融资等模式树立柳州城市轨说念交通名堂,酿成紧要损成仇恶劣影响。
北海市中级东说念主民法院以为,被告东说念主郑俊康的四肢组成纳贿罪、浮滥权利罪,且纳贿数额相配普遍,浮滥权利情节相配严重,均应照章搞定。鉴于被告东说念主郑俊康到案后实在供述我方的罪戾,部分纳贿款项未施行取得,认罪悔罪,沿途赃款已退缴到案,照章不错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总台记者 廖汨)